《時光邊緣的男人》
整理房間之所以費時,不只是因為雜物眾多,也是因為房間存放了太多能勾起回憶的小物,在衣物夾層或是抽屜深處找到的紙條、衣物、繪畫等都能讓我們沉浸在過往許久。《時光邊緣的男人》是這種追憶的極端。有些人認為作者滔滔絮絮的風格很難讀下去,不過我覺得這正是作品的主題。
擁有一般人數十倍壽命的男人若活在現代社會,究竟會有多少事情能勾起他的回憶,讓他佇立在街頭、市集、房間與景物前遲遲不離去。雖然題材很像獨立製作電影《來自地球的男人》,可是《時光邊緣的男人》的重點是回憶,而不是探討令人無法相信的存在。
主角因為異常的壽命和發育速度,受到獵巫行動波及,失去了摯愛的母親。自此,他開始浪跡天涯,躲避他人注目,直到碰上信天翁會的會長亨德里希,此人不擇手段保護長壽的「信天翁們」避開常人的惡意,卻也形成了主角的枷鎖。主角曾向信天翁社的使者艾格妮絲抗議他們粗暴的刺殺行為,但對方辯稱「信天翁們」擁有一般人十數倍的壽命,以平均餘命而言,是更有價值的一群人。為了長壽族群,犧牲一般人是符合功利主義的決定。
故事主要懸念是主角失蹤的女兒。主角為了保護妻女而離開她們,在妻子死後,則花了數百年時間去尋找同樣患有長壽病的女兒。信天翁會長聲稱能幫主角打聽女兒的情報,使喚主角到世界各地拉攏其他長壽者,想要形成對抗人類惡意的集團。而敘事手段則是今昔插敘,主角每到一個場景,或是在課堂上講到一個主題(主角的職業是新進的歷史老師),便會深陷回憶。
回憶的內容主要是童年的創傷(母親因獵巫風潮而死)、妻子的追憶(主角的摯愛蘿絲)以及歷史人物的側寫(例如碰到莎士比亞或庫克船長等)。許多閱讀的樂趣來自作者對長壽者的心態描述,以及對歷史人物的描寫。從以前我就察覺到,在穿越小說裡讀到歷史人物或致敬人物會產生興奮感,只是至今仍不懂這種感覺的美學解釋是什麼。
另一個動人的是作者對主角妻子蘿絲的描寫。我覺得這名角色展現了令人敬佩的魅力,她年紀比主角小,但性格卻意外強悍。她懂得爭取自己的幸福,不會屈就逆境的選擇。她願意去愛,願意為渴望主動出擊。
主角失去母親後,渾渾噩噩走到倫敦近郊,碰到了正在出售李子的蘿絲和她妹葛蕾絲。飢腸轆轆的主角向小姊妹乞求一顆水果,卻重心不穩跌在對方身上,打翻整籃李子。
蘿絲跪在地上撿起沒被弄髒的李子,抓住想一走了之的主角,大聲斥責他的魯莽行為。蘿絲要求主角償還費用,甚至要他抵押隨身攜帶的琴。不過,在得知那把琴是主角死去母親的遺物後,蘿絲放軟身段,見主角具有彈奏樂器的能力,轉而要求主角跟她們回家,藉由街頭表演賺錢還債。
從這段描述可以看出蘿絲不肯罷休的態度:
那女孩跪在地上,忙亂地拯救能救的李子。
「對不起。」我說。
我撿起一顆沾滿泥巴的李子,轉身走開。
「喂!欸!喂!你!」她抓住我的肩膀,因憤怒而鼻孔大張。「看看你幹的好事!」
我以為我又要暈倒了,然後決定繼續往前走,以免造成更多損失。
「別走啊!你不能就這樣走掉!」
另外,可以從初次見面的橋段,看出主角對蘿絲的印象有多深刻,用了三次「我可以告訴你」,來表示他想表達什麼的念頭。
她把手臂交叉在胸前。沒錯,她看起來大概十八或十九歲。我可以告訴你,她穿著一件平凡的白裙——是中世紀人們稱為「科特爾」的長衫,還有一條樸素的紅色圍巾,她斜斜地圍著,將結打在脖子左側。我可以告訴你,她的皮膚非常乾淨——在村民之中很罕見——右臉頰上有兩顆痣,一顆比較小,就像繞著行星的月亮,還有一片如星子的雀斑橫過她的鼻子。她的黑髮有一半包在白布帽裡,一半不羈地披散在外。
她有一張大多數時候都在皺眉的那種臉,但嘴角露出一絲陶器,彷彿老是有一抹微笑想要跑出來,卻一直被她心中某個反對的權威壓抑住。我還可以告訴你,她很高。當時她比我高了四分之一個頭,後來當我的身體終於成為「大人」時,她才變得比我矮。
而描述妹妹葛蕾絲的橋段也蠻生動的:
一個年輕女孩走過來,站到她身邊,手上提著一模一樣但完好無缺的籃子。她是剛才在前頭看見的賣櫻桃女孩,看起來十或十一歲。很明顯她倆是姊妹,同樣的黑馬,同樣的凌厲眼神。一個醉漢試圖搶走一顆櫻桃,但她敏捷地將籃子轉向另一邊,怒目瞪著對方。
蘿絲向主角警告,她們要求他搬入家中是希望主角承擔責任,因此除了賠償貨物損失,也得支付房租。蘿絲與葛蕾絲也是孤兒,她們的雙親分別死於產褥熱與天花,唯一的弟弟也死於傷寒。主角入住後,他們彼此都暫時填補了家人逝去的空虛。
然而,深夜裡主角還是會夢見母親被害的惡夢:
等我再回過神,已是午夜時分,而我坐在床上,被自己的尖叫聲驚醒。窗外的月亮又大又圓,我整個身體都在顫抖,難以呼吸。恐懼從四面八方湧入我的身體。
蘿絲在我旁邊,握著我的手臂。葛蕾絲在她後面的門口,打著哈欠趕走睡意。
「沒事的,湯姆。」
「不可能會沒事的。」我說,一半清醒、一半錯亂。
「夢不是用來相信的,特別是那些不好的夢。」
我沒跟她說那個夢是一段記憶。身為湯姆.史密斯,我得試著否認我的現實,想像出一個新的。她要葛蕾絲回去睡覺,自己則在我旁邊留下來。她靠向我,在我唇上吻了一下。那個吻只是輕輕一觸,但吻在嘴唇上的就不是那麼簡單了。
「這是什麼意思?」我問。
月光下,我剛好看得見她的笑容。那不是引誘,而是坦然、就事論事的微笑。「讓你有別的事情可以想。」
「我好像沒有遇過像妳這樣的人。」我說。
「很好。如果還有一個跟我一樣的人,那我的人生不就太沒意思了?」
如果說,第一個吻是個移情而且功能性強烈的吻,那麼隨後蘿絲逐漸習慣主角的存在,也希望他留在這失去太多的家時的吻,就是滿懷感情的吻了。
「你接過吻嗎?湯姆?」我想起第一天晚上,她輕啄我的嘴唇。「一個真正的吻,湯姆?」蘿絲澄清,彷彿讀到我的心思。
我的沉默是尷尬地回答。
「一個吻,」她說,「就像音樂。可以停止時間……我曾經談過一次戀愛。」她簡單地說,「某個夏天。他在果園裡工作。我們接吻,一起做了快樂的事情,但我從來就不是真的喜歡他。大家說,如果你真的喜歡某個人,只要一個吻,就可以讓麻雀停止飛翔。你覺得那是有可能的嗎?」
她把魯特琴放在旁邊,然後吻我,我閉上眼,這世界逐漸遠去。沒有別的事物存在,除了她。她就是星辰、天空、海洋。除了這個片刻,還有我們在其中種下的愛之花蕾,這世界別無他物。然後,在開始後沒多久,這個吻結束了。我撫著她的頭髮,教堂的鐘在遠方想起,然後整個世界再度歸位。
過了一陣子,主角意識到他的存在可能會危害蘿絲,於是向她談成自己來歷與症狀,想要離開對方。然而蘿絲卻不肯相信,認為愛能解決困難,而她從頭到尾都是主動的一方。
她看起來一頭霧水。「怎麼可能呢?你是什麼意思,湯姆?怎麼可能會越差越大?你說的根本沒道理。」
「我對妳來說已經沒用了。我不能再回去南華克了。」
「沒用?沒用?你擁有我的心啊,湯姆。」
另一個吸引人的主動女角色是主角在現代碰到的法語老師卡蜜拉:
「我知道那張照片是你。」
「那是擺拍。那張照片是設計擺拍的,不是二零年代的照片。」
「你說謊,不要對我說謊。」
我站起來。「我得走了。」
「不,不行。拜託,拜託。我喜歡你,你不能逃避一切。」
而卡蜜拉除了主動以外,還有某種讓吸引宅宅的特質,例如:
「根本小巫見大巫。以前人們習慣了惡臭,從來不洗澡。過去大家認為洗澡是不好的。」
她嗅一嗅腋下。「那我還過得去囉?」
我靠近她聞了聞,「太乾淨了。其他人會對妳起疑心的。妳幾乎就跟二十世紀的人一樣乾淨。」
她笑出來。我發現這是世上最簡單純粹的歡愉——逗妳關心的人笑。
劇情到最後有點乏力,剩下不到 5% 頁數時,我還在思考要怎麼收尾,結果反派亨德里希犬死澳洲,還因為冒名頂替而無人關注。然後主角與卡蜜拉結為連理,獲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不過說真的,這部的看點是夾敘歷史的那種感受,所以結尾有個 happy ending,主角也走出糾纏了四百年的陰影,已經是故事很好的句點了。
麥特.海格(2018)。時光邊緣的男人(黃亦安譯)。寂寞出版。(原著出版於 2017 年)